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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
 

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辖12个基层法院,59个派出法庭,共有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431名,内设刑事、民事、行政、执行等20个职能部门。

近年来,青岛中院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为指导,围绕“公正与效率”主题,大力加强队伍建设,深化内部改革,强化监督机制,严格规范内部管理。1998年获“全国优秀法院”荣誉称号;1999年和2000年连续二年被省高院授予“人民满意的好法院”称号;2002年被最高人民法院荣记集体一等功。


    左图: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、院长任群先
    中图:最高人民法院、山东省委联合为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荣记集体一等公召开表彰大会。图为任群先院长接受奖牌。
    右图:法庭审判

青岛中院坚持以审判工作为核心,深入开展“严打”整治斗争,认真搞好民商审判,加强行政审判和执行工作,严格执法,秉公办案,维护司法公正。2002年,全市法院共审结各类案件93525件,结案标的13694亿元,为青岛市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保障;不断进行法院改革,首创主审法官合议制,实行审判流程管理,进行审判监督制度改革和执行制度改革,大胆推行干部人事制度改革;大力加强队伍建设,不断对法官进行教育培训。全院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中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409名,占总人数的99%,其中具有项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的29名,领导班子成员中共有法学博士1人、法学硕士3人、大学本科2人、专科2人;大力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和物质装备建设,建立全国法院一流的计算机管理中心和新闻中心,基本达到了无笔化办案,科学化管理的目标。